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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自行刻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7:12:18点击量:620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9〕4号  

关于自行刻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统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编号、执业印章制作样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各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本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如实刻制执业印章。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制作按本通知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委托公司专人持公函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样式如下(颜色为海兰色):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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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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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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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7日